一、基本情况
地块名称:珠海市金湾区2021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
占地面积:972.69m2
地理位置: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广发村
土地使用权人: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广发村民委员会
地块土地利用现状:农用地
未来规划:城乡建设用地中的村庄建设用地(H14)
土壤污染状况书面调查单位:珠海市yl23455永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
调查缘由: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。
二、第一阶段调查
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1年12月。根据调查情况,珠海市金湾区2021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广发村,涉及十块土地,均为金湾区农村集体土地。总用地面积972.69m2。其中地块1(梁炳强)、地块2(梁嘉敏)、地块3(陈佩莹+陈长好)原权属单位为金湾区红旗镇宏发一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,后变更为红旗镇广发村宏一组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,总面积为451.77m2。地块4(梁思仪)、地块5(陈有根)、地块6(黄伟杰)、地块7(黄惠萍)、地块8(宿二强)、地块9(赵暧)、地块10(陈建泉)原权属单位为金湾区红旗镇永昌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,后变更为红旗镇广发村永昌组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,总面积为520.92m2。地块2021年变更为宅基地以前为广发村农用地,土地利用现状以耕地为主,还有少部分为坑塘水面和沟渠。地块分配为宅基地以前,农用地甚少耕作,均为闲置地和空地。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无外来填土。
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,地块四周多为居民宅基地、空地、闲置地。
通过对地块进行现场踏勘,人员访谈和该地块的历史沿革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分析,地块历史和现状用途为农用地,甚少耕作,均为闲置地和空地,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活动,地块内不涉及固体废物、危险化学品等的存储,地块内没有地下室、地下蓄水池、无地下储罐或储槽,地块内不涉及外来填土,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。地块周边无工业企业,不存在工业污染物遗撒和渗漏引起的水平和垂直迁移污染、大气污染物干湿沉降污染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垂直入渗、废水直接排放等扩散污染途径迁移到本地块,不会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。因此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,不需要开展下一阶段采样调查,调查活动可以结束。
三、第一阶段书面调查结论
综上所述,本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,地块周边无工业企业,不存在工业污染物遗撒和渗漏引起的水平和垂直迁移污染、大气污染物干湿沉降污染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垂直入渗、废水直接排放等扩散污染途径迁移到本地块,不会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。因此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,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,不需要开展下一阶段采样调查,调查活动可以结束,可用于后续地块开发利用。